一、為了正確了解院務公開狀況,特制訂本制度。
二、院務公開評議主要圍繞公開的廣泛性、有效性以及公開的形式、公開的載體范圍進行,評議的依據(jù)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有關院務公開規(guī)定。
三、評議原則上每半年一次,由院務公開評議小組負責組織落實,并開展群眾及職工對院務公開的滿意程度調查活動。
四、評議要與效能建設、行風建設相結合,評議結果要及時通報,評議要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。
五、本制度由院務公開評議小組負責解釋,自發(fā)布之日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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